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络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
政務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省廳門戶網站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建立規範的國土資源政務信息采集、審查、發布和更新機制,提高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國土資源信息對人民群衆生産、生活和社會經濟活動的服務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廳門戶網站是廳政務信息公開的重要窗口,是我廳與公衆之間相互交流的橋梁。廳門戶網站的主要作用是:宣傳國土資源方針政策,公開國土資源政務信息,提供國土資源公共服務,開展互動交流,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能力。
第三條 廳門戶網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發布谁负责”的原則,明确管理责任。内容遵循合法、及时、便民、高效的原則,确保严格审核、程序规范。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廳辦公室代表廳履行廳門戶網站管理職能,負責網站的管理、組織和協調。
(一)組織制定廳門戶網站的總体规划和管理制度,組織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规范廳門戶網站信息保障、审核、發布机制。
(二)指導、協調廳門戶網站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督導廳機關各處室和廳直屬各單位及時發布信息、完善網上辦事服務、做好公衆訴求答複工作,考核、通報廳機關各處室和廳直屬各單位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三)根據廳宣傳工作需要,協調重大會議、活動、事件的網上報道、訪談、政策解讀及其他網上宣傳工作。
(四)檢查和監督各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門戶網站建設和信息發布情況,並定期公布檢查結果。
第五條 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屬各單位是廳門戶網站公開信息的提供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工作,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並對由此而引起的後果承擔責任。各部門(單位)按《廳門戶網站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表》(見附件1)做好工作。
(一)及時向廳門戶網站提供政務信息,履行政務信息公開審查、發布程序。
(二)提供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行政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做好廳長信箱、在線咨詢回複等有關互動交流工作,落實在線訪談、政策解讀等宣傳工作。
(三)確定政務信息公開責任人,負責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工作;確定一名工作人員爲信息采集聯絡員,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的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工作的協調和落實,統一收集、整理本處室(單位)擬發布的信息。
第六條 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提供廳門戶網站“市縣動態”欄目信息。信息內容主要是圍繞本單位的中心任務,特別是本單位重大工作、特色亮點以及好的經驗做法等。
第七條 廳信息中心是廳門戶網站平台建設承辦單位,負責網站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保障工作。
(一)按照网站總体规划制定建设方案、技术標准和规范,负责网站平台升级改版、栏目规划调整、专題栏目制作等工作。
(二)協助廳辦公室編制廳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協助廳辦公室落實督辦責任。
(三)負責網站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做好設備維護、軟件升級等技術保障工作。開展網站平台安全防護建設,開展網站日常巡檢和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敏感時期的值守檢查。
第三章 信息公開內容
第八條 廳門戶網站公開的政務信息必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內容真實、客觀、准確、全面。
第九條 按照“公开为原則、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可公开的信息,都应在廳門戶網站上公开。
第十條 廳門戶網站根据厅制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發布政务信息,包括:
(一)省廳機構設置、職責職能、領導分工和權力清單。
(二)土地管理、礦産資源管理、地質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三)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總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質环境规划等。
(四)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土地管理、礦産資源管理、地質環境管理的行政許可、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審批要件目錄及辦結信息。
(六)土地管理、礦産資源管理、地質環境管理的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程序,處罰時限及重要的典型案件處理結果。
(七)土地管理、礦産資源管理、地質環境管理的方面依法收費的項目、標准、依據和繳納時限。
(八)基准地價。
(九)土地資源年度統計資料,礦産資源儲量統計資料、公益性地質資料、地質環境資料。
(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以及其他與國土資源管理有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十一)省廳的工作紀律、服務承諾、法律熱線、舉報電話。
(十二)涉及公衆利益的其他行政權力事項的管理制度。
(十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授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資質認證的公示、公告。
(十四)整合轉載的中央政府網站、自然資源部網站、地方政府網站、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網站政府信息。
(十五)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十一條 廳門戶網站發布的正式文件,不得带有单位公章和领导个人印章,不得带有红头和密码电报报头格式,不得带有领导批示内容。
第四章 信息審核、編輯與發布
第十二條 按照“谁發布谁负责、谁發布谁审核”原則,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应根据《廳門戶網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表》任务分工及时审查、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上网發布。
第十三條 各處室、單位在提供相關政府信息時,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國土資源信息的正確性、准確性、完整性、真實性及涉密性進行全面審查,對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穩私的,不得公開。對國土資源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 各處室、單位提供的政府信息,必須填写《廳門戶網站信息上网审批单》(見附件2),由處室負責人簽名或加蓋處(室、局)印章。
(一)一般政務信息,由承辦處室主要負責人審核簽發後發布。
(二)涉及國土資源管理業務數據信息,由承辦處室主要負責人審核後,報分管廳領導簽發後發布。
(三)涉及國土資源管理重大事項、敏感信息,由承辦處室主要負責人審查、廳保密委員會提出意見後,報分管廳領導審核,廳長簽發後發布。
各处室、单位应完整留存《廳門戶網站信息上网审批单》备查。签批后的信息按《廳門戶網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表》责任分工由相应处室(单位)进行發布。需委托信息中心發布的信息,由相关处室(单位)向信息中心提供签發後的紙介質及電子文檔。
第十五條 网上發布的信息因过期或废止等原因需要进行删除的,按附件1的工作职责由相关处室(单位)进行删除。需由信息中心协助删除的,填写《廳門戶網站删除信息审批单》(見附件3),審核後提交信息中心。
第十六條 信息發布单位提供的信息稿件,应包含经审核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且對相應電子材料信息內容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性負責。
第十七條 廳信息中心安排專人進行網站信息維護工作,設立A、B岗,明确信息發布人员工作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对经审核同意發布的信息进行编辑排版,制作网页,经复查、校核无误后,方可上网發布,不得發布违反本规定的任何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
第五章 維護責任
第十九條 建立网站栏目維護責任机制。根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和廳門戶網站栏目设置情况,明确維護責任。
第二十條 厅信息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调整;信息發布责任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提请信息中心调整相应栏目。
第二十一條 建立网站专栏(专題)管理机制。专栏(专題)信息采取“谁设立谁管理、谁發布谁负责”的原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十二條 各处室(单位)应保证其所發布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于所發布信息内容發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第六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三條 各处室(单位)应对已發布的信息加强监控,發现错漏之处,或是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进行更新或清理。
第二十四條 廳辦公室负责廳門戶網站信息發布和更新的督促检查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二十五條 对按规定应当分别由各处室(单位)负责提供發布的政务信息,应当提供而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及时的,由廳辦公室负责督办、约谈或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條 對信息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嚴重後果,或造成失密、泄密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省厅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信息發布管理参照此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廳辦公室負責解釋。原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規定爲准。
第二十九條 本办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政務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
廳門戶網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表
序號 |
欄目或類別 |
主要內容 |
責任部門 |
更新要求 |
1 |
信息公開規定、制度 |
信息公開的規定、制度、指南等 |
廳辦公室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2 |
信息公開目錄 |
信息公開目錄 |
隨時更新
|
3 |
信息公開年報 |
厅本级信息公開年報 |
年度更新 |
4 |
依申請公開 |
处理依申請公開 |
宣教中心(廳相關處室配合)處理、回複 |
按規定時限 |
5 |
組織
機構 |
機構设置、機構职能、直属单位、归口管理 |
厅人教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領導專區 |
權力清單 |
厅法规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6 |
工作動態 |
部門動態 |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提供信息,经廳辦公室编辑审核后,宣教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行業動態 |
信息中心轉載部網站信息 |
隨時更新 |
市縣動態 |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信息,宣教中心审核后發布 |
隨時更新 |
媒體看國土 |
宣教中心轉載相關網站信息 |
隨時更新 |
7 |
財政資金 |
發布全厅部门预算、财政预决算报告 |
厅财务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8 |
政策法規 |
包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及我廳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 |
厅政策法規处负责提供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等信息,信息中心發布;各有关处室负责提供本单位职能范围的上级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处室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
政策發布后隨時更新 |
9 |
欧美在线 |
人事任免、人員考錄、教育培訓 |
厅人事教育处提供信息、發布 |
隨時更新 |
10 |
專項工作 |
廳直屬機關黨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探討與交流等專欄 |
相关处室(单位)管理、發布、更新 |
至少每2周更新1次 |
11 |
規劃計劃 |
土地利用總体规划、矿产资源總体规划 |
厅规划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年度更新 |
12 |
计划總结 |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年度更新 |
13 |
通知公示 |
文件通知 |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文件通知發布后同步更新 |
14 |
出讓公告:土地出讓公告、礦業權出讓公告 |
厅利用处、交易中心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15 |
審批結果: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核、探礦權審批、采礦權審批、礦産資源補償費減免審批 |
厅征地处、厅地勘处、厅矿管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16 |
資質認證:資質審查、審批結果公告 |
厅征地处、厅地勘处、厅矿管处、厅地环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17 |
其它:如自行采購的招標、中標公告 |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18 |
礦業權報告備案 |
礦業權價款報告備案 |
厅地勘处、厅矿管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19 |
行政
處罰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處罰、矿产违法案件行政處罰 |
执法监察總队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年度更新至少3宗案件 |
20 |
依法
收費 |
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依法收費 |
厅相关处室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
21 |
基准
地價 |
全省各地市基准地價及动态监测信息 |
厅土地利用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隨時更新 |
22 |
統計
數據 |
厅主管业务领域适宜公开的統計數據 |
厅相关处室提供,信息中心發布 |
季度發布 |
23 |
公益性地質資料 |
公益性地質資料目录查詢、可公开的地質资料内容(地質概况、矿产资源等信息) |
鏈接到全國地質資料館網站 |
|
24 |
地質
災害 |
地質环境、地質災害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內容及地質災害防治情况 |
厅地質环境处、省地灾应急中心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及时發布 |
25 |
下載
專區 |
文件下載 |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及时發布 |
26 |
表格下載:办事需提交材料表单下載服務,内容规范、可用,提供填表说明、样表 |
27 |
在線
申報 |
提供行政审批服務事项在線申请服務,在線填写要件,并提交受理 |
信息中心維護 |
|
28 |
在線
查詢 |
办事进度查詢 |
|
29 |
特色
服務 |
場景導航:按照需求或實際辦事場景設計辦事導航 |
信息中心處理 |
信息要准確,
變更後及時更新 |
30 |
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服務对象、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費標准、办理機構、办理时间、办理地址、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等 |
厅政策法規处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31 |
提案議案答複: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答複 |
廳辦公室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年度更新 |
32 |
在線
咨詢 |
管理栏目,处理、回复咨詢 |
厅政策法規处(厅相关处室配合)处理、回复 |
按規定時限及时回复 |
33 |
信箱
類欄目 |
廳長信箱:管理郵箱,回複、答複問題 |
廳信訪處(廳相關處室配合)處理、回複 |
收到後1個月內 |
34 |
廳長手機:接聽電話,回複、答複問題 |
廳信訪處(廳相關處室配合)處理、回複 |
|
35 |
信訪信箱:管理郵箱,處理、回複信訪 |
收到後1個月內 |
36 |
舉報信箱:管理欄目,處理、回複舉報 |
执法监察總队(厅相关处室配合)处理、回复 |
收到後1個月內 |
37 |
访谈直播類欄目 |
领导访谈、听证会、發布会的预告及记录(视频或文字) |
廳辦公室、宣教中心提供信息,信息中心發布 |
每年至少3次 |
38 |
调查類欄目 |
民意征集 |
信息中心處理 |
每年至少3次 |
附件2:
廳門戶網站上网信息审批单
承辦人 |
|
聯系電話 |
|
承辦處室 |
|
標 題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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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是否涉密 |
□不涉密 □涉密 |
處室負責人
意見(簽字) |
|
廳辦公室
意 見
|
□發布
□呈報分管廳領導
□呈報廳長 |
分管廳領導 |
|
廳長 |
|
信息中心
經辦人 |
|
上網時間 |
年 月 日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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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一般政务信息,由承辦處室负责人审核签發。
(二)涉及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數據信息,由承辦處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廳領導签發。
(三)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重大事项、敏感信息,由承辦處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厅保密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見后,报分管廳領導审核,廳長签發。
附件3:
廳門戶網站删除信息审批单
經辦人 |
|
聯系電話 |
|
刪除信息名稱 |
|
附件 |
|
所在欄目 |
|
處室負責人
意見(簽字) |
|
廳辦公室
意 見
|
□刪除
□呈報分管廳領導
□呈報廳長 |
分管廳領導 |
|
廳長 |
|
信息中心
經辦人 |
|
刪除時間 |
年 月 日 |
備注 |
|
|
|
|
|
|
|
說明:需由厅信息中心协助删除的,填写本表,经审核后提交厅信息中心。